重預防 強調解 優服務 打造事業單位爭議調解新模式
安康市旬陽市人民醫院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
近年來,旬陽市人民醫院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始終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先、多方聯動、方便職工”的工作理念,有效運用“433”工作法,扎實提升醫院自主預防和化解勞動人事爭議能力,推進關口前移強預防,促進重心下移抓基層,實現矛盾糾紛抓小抓早。一是建強“四有”調解基礎,構建“部門科室—調委會—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三級調解網絡,加強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配備專業調解員和心靈疏導師,落實“以案定補”激勵措施,主動邀請仲裁院指導工作,實現醫院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有組織、有制度、有陣地、有人員”。二是創新“三前”預防機制。建立矛盾糾紛預防預警機制,實行定時、定點、定人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定期分析爭議易發風險點,研判勞動關系態勢,實現“研判分析在前”;暢通勞動者投訴舉報渠道,公開投訴方式、舉報電話、院長信箱,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實現“信息溝通在前”;關心關愛勞動者,切實提升勞動者歸屬感和信任感,做到“關心關愛在前”。三是優化“三個一”調解服務,通過亮一次身份、建一站式通道、創一點調解方法,開設調解“快車道”,實現簡單爭議當日辦、普通爭議快速辦、復雜爭議聯合辦,大幅提升調解效率。2022年,調解委員會辦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24起,涉及金額32萬元,全部調解成功,實現“小爭議不出科室,大爭議不出醫院”。
強化源頭預防 維護和諧穩定
陜西達美輪轂有限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陜西達美輪轂有限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始終堅持“源頭治理、加大預防、注重調解”的原則,通過建強企業調解組織、規范調解工作程序、建立預防預警機制、推進守法經營、加強人文關懷等多種舉措,提升企業勞動糾紛“免疫力”,輻射帶動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共建和諧勞動關系生態圈。打造專業化的調解隊伍,吸納律師、工會干部等擔任調解員,積極組織調解員參加業務培訓,提升勞動爭議化解質效。完善與銅川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的聯動銜接,建立仲裁員聯系調解組織制度,促進溝通交流、加強業務指導。建立勞動爭議預防預警機制,把改革遺留問題、涉穩重點群體作為預警重點,提前預測、及時預報、強化預防,有效排查和化解勞動爭議隱患。推進依法治企,強化勞動用工合規管理,完善職工工資支付、安全生產等制度,充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建立健全公司與員工溝通對話機制,通過召開員工座談會、設立意見箱、舉辦員工生日會等方式,暢通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關心員工心理健康,豐富其業余生活,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供應鏈企業共建勞動守法經營體系,定期召開管理層會議,共同查擺用工問題,組織開展用工培訓和合規幫扶,提升供應鏈企業合法用工意識和能力。2022年,調解委員會累計調解勞動爭議11起,全部調解成功,最大限度地把勞動爭議化解在企業內部。
創新“1+6+N”調解法 有效預防化解勞動糾紛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橫山煤電有限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橫山煤電有限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公司在建項目多、外部委托單位多、工傷糾紛易發多發等經營實際,創新“1+6+N”調解工作法,全力營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即公司黨委統籌全司勞動爭議預防化解工作;“6”即構建“前期辦排查和先行調—工會、人力資源、警務室聯合調—調解委員會專業調—仲裁機構辦理爭議”6個部門聯動的勞動爭議預防化解體系,提升爭議預防、協商、調解、仲裁銜接質效;“N”即N個調解員,在現有7名調解員的基礎上,根據公司勞動糾紛發生情況,靈活增加兼職調解員,落實調解員補助,建強調解隊伍。加強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前期辦、警務室每周開展一次定期排查,聚焦重要時間節點、重點群體開展全面排查,建立風險臺賬,加強分析研判,實行定任務、定責任人、定調解時間的“三定責任制”,把化解勞動糾紛責任具體到人。高度重視根治欠薪工作,成立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治欠薪成效納入各部門和外部委托單位年度考核體系,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一崗雙責”要求,層層壓實責任。加強外部委托單位管理,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事前排查提醒、事中監督兌付、事后跟蹤抽查,有效預防和化解涉外部委托單位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共調解勞動爭議26起,為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優化調解模式提質效 強化監測預警防風險
商洛市丹鳳縣龍駒寨街道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
近年來,商洛市丹鳳縣龍駒寨街道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堅持“聚焦基層、主動下沉、源頭化解”的工作方針,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完善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機制,全力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辦理效能,有效促進轄區內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一是優化調解模式,加強部門聯動。通過“全省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單位”建設,加強與各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緊密聯結,形成“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街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三級爭議辦理網絡,整合工會、綜治、司法、信訪等部門調解資源,健全與法律援助、工會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調解中心+信息員+網格員”聯合調解模式,協同化解勞動人事爭議。二是強化監測預警,加大源頭預防。健全勞動人事爭議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不定期排查轄區內勞動糾紛隱患,建立風險臺賬,研判勞動人事爭議態勢。加大宣傳力度,運用送政策、送法援、送案例和勞動用工“法律體檢”的“三送一檢”服務,引導用人單位依法合規用工,從源頭上減少勞動人事爭議發生。三是“三主動”優服務,提升調解質效。主動夯實調解基礎,完善調解制度,促進調解規范化建設;主動組織學習培訓,打造專業化調解隊伍,提升爭議預防化解能力;主動開展線上服務,推進“互聯網+調解”常態化,大幅提升調解工作效率。成立以來,調解中心調解案件21起,調解成功19起,調解成功率90%。